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
人社厅发〔2025〕19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,大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:
依据202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剖析,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,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1、各科目的合格标准
科目名字 | 合格标准 | 试题满分 |
建设工程计价 | 72 | 120 |
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剖析 | 84 | 140 |
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| 60 | 100 |
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(土建) | 60 | 100 |
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(安装) | 60 | 100 |
2、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职员成绩进行复核,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有关数据,确认无误后,按附表需要逐项填写,并于2025年1月15近日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,该表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。
3、请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准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,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附:202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状况统计表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
2025年12月30日